发布日期:2025-01-23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二、承办处室要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成册,确保“一策一册”,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完整移交办公室归档。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处室要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程序办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依旧换新行动方案》、工信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我省有关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决策并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清单》的通知 2.进一步规范、精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产品认定工作,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